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粮食局党组及其所属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县军粮代供点、县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6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县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照反馈的问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局主要负责人先后6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及局下属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照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逐项抓落实,做到立行立改,部分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列出计划方案,修订完善规章制度。
二、全面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落实任务分解。经过多次修订完善,印发了县粮食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粮食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帐,实行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组织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反馈的3个方面19项34个具体问题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3个,正在积极推进1个;新建完善制度3个,挽回损失53414元,问责追责6人,开展专项清理2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执行县委决策部署不力
(1)针对“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将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列入重点工作内容,但县粮食局党组没有实质性动作。截止2016年底,仍有607人(不含局机关21人)未完成改制,每年需支付各类经费100余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专题开展改革调研,先后在2018年2月份、3月份到13个改制企业召开座谈会,针对企业改革改制前后平衡、职工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多方面征求企业负责人和干部职工代表意见,探讨突破改革瓶颈难题的路径和举措;二是针对企业近年来职工退休、人员变动情况,重新选举了13个改制企业53名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改制工作;三是制定了“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深化企业改革改制框架,目前正在稳步推进13家国有粮食企业土地变性确权,开展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拟召开13家改制企业职代会,待企业改革方案送审稿获职代会通过后,报县政府审定批准,适时启动。
2、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求稳怕乱思想
(2)针对“在下属13个已破产改制企业中,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企业负责人6人,仍留用担任领导职务,主持一方工作,群众有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考虑到下一步企业改制和巡察整改涉及到这6名原企业负责人,为确保稳定和巡察整改落到实处,设立过渡期。待企业改革改制组建成一个新企业后自然解除已退休6名企业负责人所担任职务。二是已出台《宿松县国有粮食破产改制企业企财局管实施办法》,对13个破产改制企业进行财务清理和审计,进一步统一企业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支出。
(3)针对“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干部轮岗交流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松组字(2016)181号)要求,县粮食局党组于2016年11月30日研究了局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的轮岗交流工作,对相关人员的任职作出调整,并上报县委组织部,但相关人员至今仍在原工作岗位任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按县粮食局党组2016年11月30日上报的轮岗交流方案,对局内设二级机构人员进行轮岗交流。
3.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
(4)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少,不能及时与干部职工交流沟通思想,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并加以教育引导。在谈话对象中近半数职工反映有此类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宿松县粮食局领导班子基层调研制度》,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到联系企业调研一次;二是按照调研制度要求,结合基层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局领导班子先后到仙田米业、储备库、先觉粮库和13个粮食改制企业围绕粮食收储、企业改制、信访维稳、企业党建、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走访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想法和建议,集思广益,形成共识,进一步把基层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粮食系统稳定、改革、安全、发展的工作大局上来。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4.党组织建设不健全
(5)针对“国家粮食储备库、军粮代供点、仙田米业三个正常运转单位未成立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改制破产单位,党员均未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筹建储备库党支部,相关事宜已报告县直工委;二是凉亭粮站党支部已组建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小组;三是军粮代供点2名党员纳入凉亭粮站党支部仙田米业党小组管理。
5.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未正常开展
(6)针对“局下属10个粮食购销企业和3个附营企业因改制破产,每个单位仅安排几名留守维稳人员,党建工作和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粮贸公司党支部有党员7名,除从生活费中扣缴党费外,十年没有党支部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已督促下属10个粮食购销企业和3个附营企业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建和组织生活;二是粮贸公司等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将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建立了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已上墙,“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要求正常开展。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7)针对“局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36人,其中在职党员16人,退休党员20人。2016年8月2日,局机关党支部换届,在到会21人,不符合开会规定的情况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2016年10月26日,在到会仅13人的情况下,研究决定恢复党员身份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中共宿松县粮食局总支委员会,待县直工委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会人选,届时,就有关事项由局机关支部书记在会上作情况说明和检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7.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8)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到联系点调研,未深入了解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宿松县粮食局领导班子基层调研制度》,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到联系企业调研一次;二是局领导班子带领股室负责人,分别到各自联系的企业调研督查,与各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掌握企业班子廉政建设情况,包括企业“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治理“酒桌办公”情况;三是已出台《宿松县国有粮食破产改制企业企财局管实施办法》,对13个破产改制企业进行财务清理和审计,进一步统一企业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支出。
(9)针对“对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违规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十八大以来,有2名党员干部职工被问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局机关微信群、宿松县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群,推送纪言纪语内容4期,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加警示教育20人次。二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日常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共开展财务监督检查两期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6家,责令整改10余项。三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2018年上半年对2名举办婚庆事宜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开展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15人次,做到抓早抓小抓日常。
(10)针对“党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政治敏锐性不强,态度消极。2013年以来,群众多次反映基层单位招待费超标、公车运行费用高等问题,局党组没有高度重视,未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局财务、监察等股室开展企业财务审计检查,针对基层单位招待费超标、公车运行费用高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二是先后出台了《改制企业“三费”管理的规定》和《宿松县国有粮食破产改制企业企财局管实施办法》,企业财务开支自2018年7月1日起须经县局财务、监察室审核签字把关;三是公车已全部封存停止使用。
8.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弱化
(11)针对“2013年以来,县粮食局纪检组共办理了两件案件,均由县公安局、检察院查清事实后,县纪委交办的,除此之外没有自办案件。面对群众反映改制企业和基层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没有主动查找案件线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结合巡察整改,开展企业内审和财务清查两期次,检查企业16家,追回不合理开支30509元,提醒谈话4人次;三是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局党组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12)针对“纪检组长分管了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未能聚焦主业。近两年纪检组长抽调县扶贫办工作,监察室主任下派担任扶贫队长,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弱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未能有效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我县实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组撤并后,局党组重新调整分工,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分管负责人,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二是重新选派一名干部下派到村任扶贫队长,监察室主任于2018年4月抽调回局,不再担任扶贫队长。
9.监管有盲区,存在廉政风险
(13)针对“部分下属单位招待费过高,且普遍存在手续不全、同城接待和陪同人员不明、无经手人签字等问题,2014-2016年局16个下属单位招待费分别为35万元、32万元、41万元,有进一步增长的趋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上半年对16个下属单位2014-2016年招待费开展清理核查,对于陪同人员不明、无经手人签字、手续不全的费用开支,责令相关企业说明原因,完善手续,规范支出,对于不合理的费用开支(包括同城接待)由就餐人员共同承担,共追缴就餐人员分摊款8000余元。二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企财局管,下属企业财务开支须经县粮食局审核签字后才能报销出帐,企业招待费用开支得到严格控制。
(14)针对“下属单位接待中存在使用烟酒等问题。如程集粮站2015年12月报销烟酒礼品款20125元,粮贸公司2016年12月报销酒款4800元,五里粮站2016年列支酒款322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县粮贸公司2016年12月报销的酒款4800元由个人承担全部退还企业,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五里粮站2016年列支酒款3220元由个人承担全部退还企业,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已组织专班对程集粮站2013年至2015年处置程店粮站开支费用和中心站食堂开支费用票据逐项逐笔进行核实,列出就餐、开支烟酒礼品清单,对手续不全、原因不明的招待费用8505元,已责成程集粮站负责人负责清退,上缴企业,局党组对该站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5)针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程集粮站报销眼镜、公文包、血糖检测仪医药费5390元;粮贸公司报销个人车辆交强险、医药费、看病路费共计17099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程集粮站报销的眼镜、公文包、血糖检测仪、医药费5390元已由个人承担退还企业;二是粮贸公司报销的个人车辆交强险、医药费、看病路费共17099元已由个人承担退还企业;三是已对程集粮站、粮贸公司两个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6)针对“风险管控不到位。如五里粮站自2008年以来,高息借款28.3万元,月息1.5%,已支付本息62万余元,仍有4万元本金未还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局财务股、监察室牵头组织对高息借款原因和用途进行核查;二是自2018年4月1日起停止向借款人支付利息;三是责成五里粮站按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通过处置土地资产还清4万元本金。
(四)巡察国家粮食储备库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0、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缺失
(17)针对“储备库未成立党支部,党建工作未正常开展。党建工作氛围不浓,无相关党建工作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县粮食局党组研究,考虑到粮库地域区划及业务性质,储备库成立隶属于机关党总支的支部;二是按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和组织生活,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资料。
11、企业管理不规范
(1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如仓库房屋维修工程、外墙油漆工程、建设货棚等重大工程,均未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研究、报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种手续,在邀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请派驻县粮食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全程参与;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后所有工程维修项目,一律按招标程序办理,小额工程维修项目,以文字形式上报县粮食局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19)针对“企业决策不公开透明。2017年在省交易中心流拍的5000吨粮食转卖给私人的过程中,未进行公开、公示,操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今后可能出现的政策性粮食自行销售情况,储备库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在库区大门口及库区办公楼以文字形式公示合同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20)针对“小型基建工程建设不规范。2016年货棚建设完工后未开展决算,工程验收草率,验收单无工程名称,日期填写为2019年7月12日”问题的整改情况。
储备库2016年建设的货棚已经过验收并进行了决算,决算资料存放在会计凭证中,未另存一份到验收资料中,因工作人员粗心马虎,操作不严谨,致使填写的验收单出现了不应该的错误,对该名工作人员严肃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业务手续,完备相关工作资料,严明工作纪律,要求业务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得再次出现类似错误。
12、财务管理有瑕疵
(21)针对“财务报销未实行三手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今后财务审核时,发票后附件经手人必须在发票上签署经手人;二是差旅费用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报销;三是自2018年3月份起储备库所有费用已实行三手制审批后入帐。
(22)针对“大额支出无清单。如2014年12月列支装卸费用13万元,无附件,无情况说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4年12月列支装卸费用13万元系储备库2014年度轮换省、县级储备粮1.695万吨装卸费用,由于相关附件太厚,加之已装订另存,未附在会计凭证后且未作情况说明,对此,储备库已作出整改,自2018年4月1日起,对大额支出附件较厚的费用开支,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清单并装订另存,便于核查。
(23)针对“现金库存过大,违反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4年现金库存月均达到45万元,2015年以来,月均达到2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储备库在收购期间需留存大额现金支付农户售粮款,由于取款须经过农发行和商业银行,加之离县城较远,为防止节假日收购出现“打白条”情况,客观上造成了现金库存过大情况。2017年8月,储备库经县农发行同意,县人民银行批准,在县农商行开设了临时存款对公账户,只办理转帐业务,在收购期间通过银行网银向农户银行卡支付收购款。在收购期间储备库除年纪较大的农民外,其他农户一律打卡发放。现在每月库存现金不超过1万元,不再出现大额库存现金情况。
13、自觉接受监督缺失
(24)针对“2016年11月4日县政府批准县级储备粮轮入和新增县级储备粮计划4504吨(松政秘[2016]141号),按照县政府批复要求,入库结束后,由县发改委、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组织验收。该计划当年12月完成,记录显示收储粮食4504吨,支付价款1243万元。但收购结束后,收储企业未按要求申请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当时该计划完成后,经安庆市粮食局取样化验合格后,2017年元月11日县粮食局组织了县发改委、农发行、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验收,当时仅有一个会议记录。针对验收资料缺失情况,自2018年4月起,成立由县发改委、粮食局、农发行、财政局组成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级储备粮收购工作结束后,立即申请领导小组验收,完善验收工作资料,接受监督。
(五)巡察军粮代供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4、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缺失
(24)针对“军粮现有两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两名党员组织关系在原改制破产单位,无相关党建工作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凉亭粮站党支部已成立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小组(该公司党员关系在凉亭粮站党支部),并将军粮代供点两名党员关系纳入党小组管理,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和活动。
15、企业运行困难,连年亏损
(26)针对“由于经营业务萎缩,2014-2016年分别亏损7.9万元、5.2万元、1.8万元。2016年5月,2名兼职人员工资停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粮食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在请示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拟将军粮代供点挂靠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用军粮供应收入支付人员工资,通过降低成本,减少亏损;二是将军粮代供点办公用房和店面由仙田米业公司对外出租。
16、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27)针对“军粮代供点办公用房由县粮食局于2008年出资向私人购买,至今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军粮代供点负责人已与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原房主联系协商,办理房产产权过户手续,产权收归粮油购销总公司。
(六)巡察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7、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缺失
(28)针对“仙田米业未成立党支部,企业职工中5名党员组织关系在原改制破产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氛围不浓,无相关党建工作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仙田米业工作人员基本上是从凉亭粮站在册职工中聘用,企业职工中5名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凉亭粮站党支部,经县粮食局党组研究,报请凉亭镇党委同意,凉亭粮站党支部成立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小组,这5名党员纳入党小组管理,开展组织生活,建立党小组党建工作资料。
18、对职工教育管理乏力
(29)针对“忽视ag凯发k8国际的文化建设和企业精神培养,员工精气神不足,职工主人翁意识和竞争意识缺乏,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收看廖俊波、张黎明同志事迹短片两期次21人次,传播先进事迹,弘扬奉献精神,激励党员干部职工比学赶超,争做贡献;二是发挥企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扬企业职工主人翁精神,开展劳动竞赛、结对帮扶和拥军活动三期次25人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艰苦创业,不断把“仙田大米”品牌做大做强。
(30)针对“职工队伍管理松散。企业现有职工10名,其中3名退休续聘;企业正式员工人浮于事却聘请了2名临时工;部分职工处于游离状态,忙时来上班,不忙时从事自己的事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6月份辞退了聘用的3名退休人员,职工食堂仅保留了1名临时工;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职工工作报酬与考勤、请假情况密切挂钩。
19、企业管理不规范
(31)针对“未编制国有企业年度财务预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4月编制了本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并报县粮食局备案。
(32)针对“企业在亏损情况下未对相关费用进行控制。截止2016年底,累计赤字达360万元,2016年招待费支出2.2万元,小车油费3.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粮食局成立专班已对相关费用进行内审核查,核查出不合规费用14400元,已责令全部退缴,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3)针对“公车管理和使用存在漏洞。该企业一部斯柯达轿车2012年5月购置,由该公司负责人使用,截止2017年10月,行驶里程22.89万公里,年均行程4.1万公里,与该企业的ag凯发k8国际的业务范围和业务量不相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粮食局成立专班对2010年以来小车过境、过桥用途及费用进行核查,经核实该企业小车于2010年7月购买入户,并主要用于仙田米业、军粮代供点、凉亭粮站粮食收储、外购外销、安全检查等工作用车;二是局党组责成仙田米业建立公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4)针对“高息向社会个人集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仙田米业成立以来财务进行了审计;二是已核实向社会集资金额、对象、资金用途、去向,建立了台帐清单;三是为偿还向社会个人借款,扭转亏损局面,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份同安徽中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已形成《宿松县仙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方案》上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加快土地变性确权,通过银行融资,归还职工、个人借款;五是根据审计报告和核查情况,已责令该企业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巡察整改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类19项34个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把即查即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书记“一岗双责”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监督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3568006;邮政信箱:宿松县粮食局监察室;邮编:246500;电子邮箱:。